
作者:渡芦更新时间:2026-06-13 12:11:01
【女主成长文,从婢女到登基。万人迷,男角色多,阅前辛苦看下文案,不喜勿入】盛宁四年,宫中起乱。阿念拼着一口气,将重伤的六皇子从尸堆里背出来。彼时他仅十岁,无依无靠,群狼环伺。而阿念身无长物,只是个干惯了粗活的婢子。为了活下去,她含着血,忍着痛,凭一双走烂了的脚,将他送到吴郡季氏门前。十年风雨迁春夏,寄人篱下的寒酸幼童成长为名满吴郡的季十三郎。人如春花,名亦风流,是谓季随春。阿念跟在他身边,日日看他饮酒作乐软玉温怀。待到深夜踉跄回来,他又俯在她肩头缠绵呼唤。念念,再等等,你再等等我。等我回到建康,许你做我的后妃。他日战火四起,季随春执剑起兵,直指建康。其间百般惊险苦楚,幸有阿念不离不弃,莽着一条命护他周全。她是他最好用的刀,最亲近的女子。是最爱他的人。在踏进皇宫前,季随春一直这么想。直到他被压着跪在金碧辉煌的大殿,原本该冲出来救他的阿念,拖着沾满血的长戟,一步步走上皇位。她对他笑,语气如往常一样体贴。“殿下,这皇位真好看。我也喜欢。”“不如我来做皇帝,你当朕的妃子。”“如此,才算公平美满。”-十五岁的阿念有三个愿望。其一,给自己起个好名字。其二,不被宫人打骂,吃顿热饭。其三,不要默默死去。二十五岁的宁念戈也有三个愿望。其一,有一支属于自己的军队。其二,黑吃黑解决季随春。其三,给这一路走来怜惜她帮助她的美郎君们,选个合适的妃位。-------女主成长文,人格魅力型万人迷,男全c,文案的季随春不算男主出场的男辅助们各式各样总之很好用,包含但不仅限于疯批恶人、扭曲小狗、愚蠢但美丽的世家子弟、人间黑月光……你将会在本文看到:挚友反目/兄弟相争/自我攻略/互斗争宠你死我活等非权谋文,权谋水平与作者智商划等号非全程爽文,开篇有磨难,但她会越来越厉害,越来越有野心有明确多条感情线。非全程单箭头。维护创作环境,欢迎建议交流,请勿指导写作。勿要提及、比较其他作品。谢谢大家,感恩相遇。文案初版写于2025.8.13感谢评论收藏追更,期望我们能共同走完这个故事﹦======预收《假扮亡夫之后》=======夏蝉与戚知夜成婚七年。第七年的夏天,戚知夜远赴边关,死于一场血战。他的尸体被拖回来,夏蝉只看了一眼便昏厥。再醒来,她忘记了她的丈夫,也忘记了婚后燕尔的日日夜夜。她坐在床榻上,对着匆忙奔来的众人露出不安但灿烂的笑颜。“不好意思……请问,你们哪个是阿夜?”夏蝉的记忆,停留在了新婚的第二天。她记得自己和相爱的人成婚,可是想不起来对方的脸。她只知道,他唤作阿夜。在一片死寂中,有个眉眼冷峻的青年走至她身前,握住了她紧紧蜷起的双手。他说:“我是。”他叫戚知叶。是“阿夜”的亲兄弟。*夏蝉总觉得自己的丈夫不对劲。他不苟言笑,冷面待人,甚至不肯陪她回顾曾经亲密相爱的时光。可是在夜里,他又紧紧地箍着她的腰,要将她整个人活吞下去。整整一个月,未曾得过出门的机会。纵使是新婚,也太不懂得节制了!忍无可忍的夏蝉收拾包裹偷偷离家。行至半路,却遇到了温柔俊美的邻家兄长。他说他才是阿夜。“你被那个贼人骗了。”温柔郎君微笑着,安抚夏蝉,“没关系,我们这就回家。你与我才是天生一对。”*夏蝉是许多人心里不敢提的名字。她已嫁人七年,作为暗恋者,就得长长久久地祝福她和她那个丈夫琴瑟和谐和和美美……什么?你说她丈夫死了?她把他忘记了?死得真是时候。真是天助我也。男全c角色≥4亡夫没死,还会回来。 嚼春骨全文免费阅读 嚼春骨百度网盘 嚼春骨无防盗全文阅读 嚼春骨by无防盗笔趣阁 渡芦
这份喜爱,与她对别人的感情有些不同。 具体哪里不同,宁自诃一时也说不分明,总归她看待谢含章,要多些尊重,多些耐心。 就算偶尔起了戏弄的心思,也不会让谢含章感到羞辱。 谢十七郎颜色好。 但好看并不是最重要的优势。 毕竟秦家兄弟也样貌出众,自打进了建康城,没多久就获得双壁美名。 谢含章是个很好的人。 抛开家世不谈,这人真真做到了质朴中正,不骄不傲,德行无缺。 官场上,也全无私心,满脑子都是正经事,称得上是个光风霁月的人物。 宁念戈欣赏这样的人。 她出身卑微,受尽冷眼折磨,因而更珍惜谢含章的品性。 何况谢含章的确与宁念戈志同道合。...
圣魂大陆,圣魂为尊,拥有圣魂天赋的人在十六岁时将会觉醒圣魂,获得伴生魂器。魂器有武器,有生物,也有其他东西,虽然每一件魂器是完全相同的,但每一件魂器都拥有极其神奇的能力与成长性。刘峰穿越到圣魂大陆,因冒犯一名贵族的关系被发配充军,却在机缘巧合下觉醒了圣魂,而他的伴生魂器,更是在圣魂大陆从未出现过的热兵器枪!呯!一声枪响,是敌人的噩梦,也是刘峰耳中最美妙的声音。这,是一个枪神的故事。...
后记本来早就想写这篇后记的了,不过无奈,网站的调整搞得我一直拖到现在。wwww26ddCn书友整理提供这本书终于算是完本了,结局也还算不是太糟糕,我自己也觉得还算满意吧,回想了一下,这本书从上传到现在,我都有点不知不觉的,等...
他是这个时代的骄子,是将英雄时代引向巅峰的弄潮者!世界上第一个超级英雄美国队长斯蒂芬罗杰斯说过我已经沦为过去,一切的荣光将被一个时代之子继承。这个人,毫无疑问,就是他黑侠!英雄在意的不是荣誉,而是正义!而他这样说。漫威世界的生化危机猩球崛起狂蟒之灾侏罗纪公园由此展开,且看黑侠如何力挽狂澜,成就一个英雄时代!ps这是一本三观极正的小说,元气满满!ps2会有很多超级英雄逐步登场,一些电影情节也会重现,会穿插一些灾难电影科幻电影的情节。ps3书名有漫威,实际会有DC英雄人物。时间线也是被改过的。请务必不要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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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名字叫做唐风,一个只按照自己想法生活的人。因为一个朋友的关系,他懒洋洋地踏入了生意圈,以广告营销崭露头角。在财富的浪潮中,无数的人被淹没,而他却能够始终保持超然的态度。然而超然之中又有茫然,一直到他遇到他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之后,他才真正找到了方向他要建立一个传媒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