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这人绝对能花钱,但花法确实不同,何况现在没有长辈,他就当自己的家,地方,自然用城外自己的小山包,金银玉碗,不准备,几十年的陈酒,不要,庖厨,一个不请,要的什么,都是便宜土货,牛,搞来十来头,生猪好几十头,羊好几十头,自己下去杀,酒嘛,在长月,他自己酿酒出身,现在自己开的那片小土包上,好些人都在酿酒,上了车只管啦,一报数,只管给钱。 就是那大锅麻烦一点儿,他不是去买,而自己弄点儿破铜烂铁,搞个土灶,烧了十来口。 花山那边自然是他们办。 来的人也到他这儿看几次。 回去之后一说,谢小婉她娘坐不住,跑来找不到长辈,找狄阿鸟喊:“你这办酒席呀?!你当土匪当的这成什么,不把人家笑话死?!” 狄阿鸟愁了足足半天,略一变动,从屁股下抠出...
造反有理,为了活命的造反,是真的有理!生于乱世,虽命如蝼蚁,可疯狂的蚂蚁照样能咬死大象!不造反,跟咸鱼有什么分别,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
任超一个21世纪的屌丝,意外穿越回到了120年前的甲午战争时期。 就是这样一个人,他让小鬼子明白了什么叫‘作死’! 他让北极熊明白了一句话,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西方人一直不太明白宗主国和…...
由父亲苛刻养大的苗人少年,在成为孤儿的那一天突然成为‘初巫’,获得操控巨虫之力,之后他又因意外找到远在异国他乡的母亲,由小小山村,跳入世界大都会中,至此掌握古国上古神妖传承的少年,和西方文明国度的超级英雄政客百姓们演出了一幕幕令人啼笑皆非,又引人入胜的传奇故事特别说明本书类型属于异界大陆玄幻作品,和现实世界没有任何关联,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学者达人不必就此深究,谢谢。...
上古蛮荒时代,大地之上,妖魔肆虐…大地人族圣贤,开辟万千武道,与之抗衡…后有另辟蹊径者,智比天高,采集妖魔血脉,提纯,以无穷灵药炼化,寻找人族武者中的特殊血脉者,植入妖魔血脉,使其在保留人族特征的前提下,亦可变身为妖魔…此类武者,被称之为‘妖魔武士’,拥有妖魔亦难以望其项背的杀伤力,潜力无穷。拳可碎星辰,掌可断江河,日月经天,吼落星辰…妖魔血脉品种繁多,故而,妖魔武士或变身为飞禽鸷鹰,翱翔于空或如兽之精髓,强爪暴齿…更有甚者,变身太古凶兽,一拍翼就能刮起毁灭风暴,可以召唤雷电冰雪,也能够吸收日月星光,生命几近永恒不灭,与天地并存...
第114章化作永恒(大结局)我心一松,顿时间心脉上的伤口再度破开,不过我不愿管了,只对他道段轻尘,你要死了么?好罢,你要死了,我也快要死了。WWw。qВ5C0Мampnbs...
前世她身怀异能,却死在了流弹之下。一朝穿越,魂魄归来。却被困在了一个小小的王府之中。什么?王爷不喜欢她?那走!什么?王爷不让她走?那揍!什么?王爷爱上她了?边走边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