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好歹做出一点成绩,尽管微不足道可刚好能挽救他那点可悲的自尊,他知道报喜不报忧,无声地和爸妈达成默契,自己不说,他们不问。像习惯任何一样去习惯陌生的城市。北京的天黑得早,夜晚仿佛比以前经历的长了很多。“……永远抓住我“钥匙”是景晔和林蝉友谊的真正开端。景晔七八岁那会儿,邻居的林芳菲阿姨刚升了职,单位离得远,在别处租了房子,而林蝉的外公外婆又有小吃店的生意,很难每天从早到晚都照顾到林蝉。叶小蕙想着两家离得近又感情好,和林芳菲商量后,决定让上小学的景晔每天放学去幼儿园接林蝉回家,然后在景家吃完晚饭玩一会儿,等小吃店打烊后老人再接他——那时林蝉通常一待就到八九点,小孩睡得多,过夜也是常有的事。景晔喜欢当“哥哥”,对这个突然出现的弟弟很有好感,不仅每天接人放学,还经常省点零花钱给林蝉买糖。现在想来,林蝉爱吃糖可能就是那时候养成的。小学和幼儿园都在沙区,不远。栽着小叶榕、香樟树的街道还没铺上柏油,灰色地面洒满细碎的阳光,街边小铺的店主摇着蒲扇在树下乘凉。放学后的每一个黄昏,他牵林蝉的手,走过天桥、红绿灯路口,踩人行道颜色印花不一样的格子,雨后偶尔运气不好,地砖松动就被溅了一身脏兮兮泥水,然后一起被叶小蕙唠叨,坐在阳台,看两个人的衣服洗得干干净净晾在一起。先是放学一起走,后来变成了不分寒暑地成了连体怪。记忆里山城的夏天没有现在燥热,随着他和林蝉长大,一年温度高过一年,假期也从院子里打弹弓、捉迷藏变成了游戏机、篮球、越来越多的《暑假生活》。但始终保留的是去彼此家的备用钥匙。他们可以毫不见外地打开家门,把对方从被窝里拽出来附赠一声“出去玩”。看电视,写作业,偶尔因为莫名其妙的理由打架再被各打五十大板。那几年岁月走得悠长而缓慢,放学后是最好的时光,一群发小互相串门,再大一点就约着去长江边骑车扔石子,买乱七八糟的零食汽水。野,热烈,无忧无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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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漂亮的姐姐,我们相依为命,她为我付出了最美的青春年华。然而,13岁那年冬天,我却深深地伤害了她。为了我,她竟然做了我发誓要用一生去守护她,再也不让她受到任何伤害,直到有一天男儿当生傲骨,屌丝亦有逆袭时,让青春以凶猛狂纵的姿态,在艰难的路上昂扬奋进,披荆斩棘,勇往直前,爱与热血,将和你我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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