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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第1页)

齐云耳根一烫,攥紧了椅子扶手,定下神来,只是摇头。穆明珠倒是并不意外,焦成俊不管嘴上怎么说,既然敢带她来,那自然是不怕查的。她又坐正回去,看底下表演。齐云自她靠过来,便一直屏住呼吸,直到她此时退去,才敢吸气,愣愣望着底下舞动的狮子头,直到鼓乐声止歇,才觉自己的心跳也平复下来。此时舞狮结束,便有主场之人登台,道:“今日各位贵客来此,小人怎敢不以好物相奉?只是贵客们记住咱们这里的规矩,这鲜卑奴一露面,引得众人议论声大作,有两大原因。其一自然是因为这是一个“鲜卑”奴。如果说新罗婢还只是因为在大周稀少而价高,那么鲜卑奴更标志了一种特权。自汉时皇帝远征匈奴,迫使匈奴南北二分,其中部分迁居东部山脉,一部曰乌桓,一部曰鲜卑。至魏太祖灭乌桓,内迁其民之后,边患平息若干年。待到中原纷争乱起,原本缩居山间的鲜卑族又扩张开来,凭借骏马利箭,渐次统一了中原北境。昭烈皇帝在时,驱逐鲜卑族北上千里。待到世宗继位,大周兵力内收,鲜卑人又卷土重来,再度吞没了大周雍州与冀州重镇。幸得皇帝穆桢力挽狂澜,许世家所求,开盐铁之营,以此集结世家之力,汇北府军与西府军之力,好险将鲜卑敌军拦在长江北岸。自此大周与鲜卑,虽然看起来是划江而治,但论起兵力,终究是鲜卑更胜一筹。若非鲜卑此时还未解决更北境的柔然,不能全力南下,此时大周依天险而苟安的局面也难以维持。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此时大周人士,若是能蓄养鲜卑奴;那就好比清朝末年的中国人,家里收了个白人做奴隶差不多,不是只靠有钱就能做到的事情。而且鲜卑人扩张之后,在北境也与另外四胡族杂居通婚,长相各异。但最初的鲜卑人因生活在高寒之所,毛发浅色,眼睛发蓝,也都是很典型的体貌特征。此时圆场上的这鲜卑奴,金发碧眼,是鲜卑贵族中都很少见的,更是稀罕。就好比后世养猫狗者,多枉顾其身体健康,只以纯血品种为贵一样;既然作为奴隶来卖,那自然也是越“纯”越能卖上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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