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语速飞快,景瑟闻言去看霍以恩与苟清奎,苟清奎暗暗地向她指了指霍以恩,景瑟也才发现,霍以恩也是衣袖尽湿,只是他从开始就不发一言,她也未曾分神注意到。霍以恩避开她的目光,不着痕迹地向少年提问:“敢问阁下如何称呼?我观阁下水性极佳,年纪轻轻修为颇深,不知阁下师承何方?”景瑟站起身,站在霍以恩身后,运转灵力烘干衣裳——顺便帮霍以恩一道烘了。她趁这个空档瞧瞧打量少年,这回她看得仔细了——少年一双腿分外修长,身材纤细,却纤细得恰到好处,只会让人惊叹老天对于其之偏爱,竟有生得这样钟灵毓秀的人物。而少年显然不太愿意回答这个问题,瘪瘪嘴,道:“我听不懂你们说的这些词,我叫竺风来,是这附近的渔民。我们世世代代打鱼为生,游水对于我们,自然是小事一桩。”“那你见过鲛人吗?”景瑟眼睛亮晶晶的,不肯放过任何一个长见识以及获取线索的机会。“鲛人?那当然是见过的,想以前——等等,你问鲛人干什么?你要做坏事?”话出口到一半,竺风来的语气转了转,很是不善地质问起景瑟来。景瑟眨了眨眼睛,想不出自己话里哪里触到了他的禁忌,苟清奎见她尴尬,开口解围:“哪里有做坏事还没做成先把自己搭上的,风来,我可以这般称呼你吗?我叫苟清奎。”这是五十年的等待“冒犯了。只是我想问,……“……不过这种幻象只能奏效一次,再来一次,外来者可就有防备了。”竺风来像是压根没察觉到他们的异常,仍旧分享着自己的见闻。“对了,风来既是打鱼为生,那是在附近居住吗?可有同伴同行?”苟清奎状若寻常地接了句话,意图套出更多信息来。竺风来不假思索地顺着他的话道:“是啊,我住的地方离这儿不远,不知道你们来的时候有没有看到啊?不过只有我一个人,其他人都走了。”他回答这些时,眉间还隐隐有些愁绪。景瑟注意到了,也不好多问,抓住了他话中的关键信息:渔民们只剩他一个人了?那他又为何不走,继续留在这环境恶劣的地方呢?疑问越多,他们对竺风来的戒心也就越重。竺风来浑然不觉,邀他们去住所做客。苟清奎欣然而允,又暗暗给景瑟与霍以恩递了个眼色,示意他们不要太过紧张。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古老神学认为,人体就像缩小版的自然,蕴藏着难以揣度的无限潜力。这潜力,因违背天理循环,而被封印着。经过数百代先人的钻研,他们发现可以通过人体细胞内的生命共同体原玄灵虫,产生的灵力解除封印。这股灵力称为原灵。想知道在这没有魔法没有仙术的世界里,完全解开封印后,人…可以达到何种境界吗?...
喝最烈的酒,爱最爱的人。用最好的功法,使最强的武技。找最神秘的宝藏,闯最神奇的地方。拥有最圆满的家庭,保护最爱的人。帮助最需要帮助的人,杀最肮脏的人。战最强的人,灭最顶级的势力。组最强的团队,建最美的国。...
该小说还没有简介...
妈咪要她去和一个素不相识的男人同居做男女朋友,她们却都觉得不可能,可是经过一天又一天的相处,一件又一件事,会擦出怎样的火花? 男孩不是暖男,也不是冰山,却对女孩温柔至极,时时刻刻保护着最爱的人…...
神君之子龙尘,惊才绝艳,是断天位面最强大的存在,弹指能定乾坤,挥掌可碎星辰。 然而,在龙尘参悟至尊宝物时却突发意外,被那至尊宝物拐带,转生在了一个小小部落的少族长身上。 从此以后,他…...
都说隋唐有十几条好汉,而且各个英雄了得。大傻鸟挠挠鼻子,撇撇嘴从嘴角挤出一个字渣都说隋唐好汉的第一把交椅当属李元霸大傻鸟伸出中指向下,灰常鄙视长得像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