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的诗又是李白哥哥的,毕竟我喜欢李白哥哥嘛。
侠客行
【唐】李白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煊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閤下,白首太玄经。chapter_();
【译文】
燕赵的侠士,头上系着侠士的武缨,腰佩吴越闪亮的弯刀。
骑着银鞍白马,在大街上驰骋就像天上的流星一样。
他们的武艺盖世十步可斩杀一人,干里之行,无人可挡。
他们为人仗义行侠,事成之后,连个姓名也不肯留下。
想当年,侯嬴、朱亥与信陵君结交,与之脱剑横膝,交相欢饮。
三杯热酒下肚,便慷概许诺,愿为知己两助擂刀,一诺重于泰山。
眼花耳热之后,胸中之意气,感动苍天,可贯长虹。
朱亥为信陵君救赵,挥起了金椎,使赵都邯郸上下,都为之震惊。
二位壮士的豪举,千秋之后仍然在大梁城传为美谈。
他们纵然死去而侠骨犹香,不愧为是盖世之英豪。
要做人就要像他们这样的侠士一样,传名百代,为人称颂。
谁愿像扬雄那样的儒生,白首著书,老死窗下呢?
【创作背景】
此诗约作于唐玄宗天宝三载(744年)李白游齐州时。唐代游侠之风颇为盛行,这是与全国经济繁荣、城市商业兴旺、西域交通发达的盛唐时代有关,特别是关陇一带的风习“融胡汉为一体,文武不殊途”更促成了当时少年喜剑术、尚任侠的风气。李白少年时代,颇受关陇文化风习的影响,因此,他自幼除勤苦读书“观百家”外,“十五好剑术”“高冠佩雄剑”,甚至,一生都不离剑,堪称是“文武不殊途”,兼备于李白一身。李白青年时代曾“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少任侠,手刃数人”,他的理想就是干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然后功成身退。这首《侠客行》就是在以任侠意识为尚的社会背景之下创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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