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喆趁给他掖被子的功夫,将他那张脸仔细端详了个遍。刚才情形太急太乱,天仙跟夜叉没甚区别,如今灯下照美人,越看越有滋味。尤其是这两条眉毛,飞眉入鬓,即英气又利索,合她瞧人的品味。瞧他胸口随着呼吸浅浅的鼓动,睡得一脸安逸,又来气了,大晚上的,她招谁惹谁了?罢了罢了,我要当个良民。路金喆把簪子和匕首都收好,问道:“燕儿,那蒙汗药你没放很多罢?”小燕儿心惊肉跳回想,摇摇头:“我也怕药死人呢,就往水壶里兑了一茶匙。”路金喆点点头,没再说什么。忙碌了半宿,路金喆又惊又俱,困乏的不行,小燕儿替她脱了血衣,擦洗一番,被褥寝衣都换成新的,主仆二人不分你我,一同躺倒在跋步床上,沉沉睡去。今儿是去下汤米的日子。刘氏一大早就把两个女儿叫起,梳头抹脸,挑裙子戴首饰。其实可穿戴的也乏味的紧,这种场合上,商人家眷都依律贱服,再有钱,也不敢往头上插一根金钗。相比刘氏,路金喆兴致缺缺,她仍旧穿上回太太赏的那件老烟色的襦裙,姐姐金蝶虽然瞧着是跟她不一样,但也是素色钗群,不过她冷冰冰的气质很配这种衣服,俗话说要想俏,一身孝,这下果真恍若仙子。爷们在前门聚齐,女眷们的车马一律停在刘府东北角的角门,路金喆掀开帘子往外看,队伍排得老长。台阶上站着一溜上了年纪的妇人,都是刘府太太的陪房,把一家一家的女眷迎进去。轮到她们,路金喆率先下车,转身去扶太太。那陪房中早有相熟的迎过来,亲亲热热的说话,寒暄着把她们并其他几家女眷请进院子里。穿过一条鹅卵石铺就的小径,转眼就到了花木葱茏之处,这里是刘府后花园,回廊婉转,尽处有一大湖,湖中山石巍峨,有亭榭一座。路金喆眼尖,早看见那小榭上满座红男绿女,那陪房冲众人道:“请了一出小戏,一大早就在那儿练把式呢,等会儿用了饭,请太太们一乐。”大家纷纷笑说好。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这里没有魔法,没有斗气,有的只有魂力。人天生有灵,分三魂七魄,以魂炼体,凝结魂石,修炼者名曰御魂师,御人御魂御万物。穿越难道不应该是浑身挂神器,神兽跟其后,美女揽在手,打遍天下无敌手的生活吗?为什么我一件也没有遇到?哎,果然,越不是那么好穿的!千愁新书,全新题材,望大家喜欢,如有不妥之处还望多多指教新书需要各种支持,不求千金万金,小小的收藏,免费的推荐即可让吾感激不尽。书友群119710632老书无尽冰霜求订阅玄幻作品千愁好说歹说也算是有过150万字完本小说的作者,建个书友群不为过吧。有兴趣的来吧。目前群里木有人,哈哈哈。。...
一个黑社会小头头,立志天生当老大,一不小心穿越到古代,没办法,别的不会,接茬再干老本行。。。。。。...
她痴痴的爱着他,为了他变得蛮横,霸道,善嫉,疯狂。而他对她不屑一顾,成亲两年也未宠幸过她一次,让她成了天下人的笑柄。最终她落得个偷情被抓惨死的下场。当她再睁开...
一个从大山里走出的绝世高手,奉命下山融入都市,成为了千金大小姐的贴身高手。练兵团,战花都,扫强敌他的强势到来,将这沉寂的都市掀起一片腥风血雨。...
该小说还没有简介...
宁呈森这个名字,在济山医科大被传颂了好些年。从本科到研二,米初妍从未目睹过宁呈森的真容,可是她却知道他的很多事情。某年某月,宁呈森治好了哪些疑难杂症,某年某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