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低调一点好,能不被认出就不被认出。
霍去病:?
来到长安几日,除了那次去见刘彻以外,沈乐妮就没出过门,诺大的长安,她都没好好看过。
历史古都啊。
富丽迷人眼。
此次出门,沈乐妮主要看了下长安的大概布局,又远远地看了看南北军的军营驻地,再顺便看了看各区域的房租。
一来二去,就逛到快日落了。
幸而两人还租了个马车,不然光靠双脚,得走废了不可。
一轮红日挂在天际,晚霞铺陈晕染。
两人退了马车,并肩地走在宽阔的街道上。
“看这么久了,你就不累?”霍去病揉了揉脖子,“坐了一日的马车,早知道我便骑马了。”
这人精力可真好,他都快逛瘫了,她还满脸兴致。
“你不懂。”沈乐妮望着人流涌动的街市,一脸感慨。
他还确实不懂。
霍去病索性不说话了。
“走吧!”
“还走?还没看完?”霍去病心如死灰。
沈乐妮脚步轻快,“再去坊市看看!”
霍去病想死了。
这个时候距张骞报国之心,不分男女翌日。
翌日。
这是大汉最为特殊的一次大朝。
天光大亮,未央宫前殿内,站满了身着黑色朝服的大臣。
他们三三两两聚在一起,悄声议论着什么,或神情悲愤,或仰首长叹,又或者从头到尾面无表情。
“陛下到!”一道长吟打破了殿内氛围,众人闭口屏息,站到自己的位置上,而后垂首静待。
身着深黑绣五爪金龙冕服的刘彻从大门信步而来,众臣子立刻行跪拜礼,高呼:“拜见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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