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婚礼是一个女人一辈子就一次的事情,不管是纪誉还是纪母,都格外的重视,而纪父对这些事情也不懂,只负责把银行卡交给纪母就是了。重视婚礼,也是重视童眠。过了个年,再回到公司的时候,童眠感觉恍如隔世,短短不到一个月,她的终身大事就被定的彻彻底底了,她这个人就被纪誉套牢了,再也跑不了了。沈蓓和谢宜都被童眠和纪誉的速度惊讶到了,只是过后又觉得正常,毕竟两个人已经浪费太多时间了,再蹉跎下去,老天爷也会不乐意的。正月十六号在玉城领了结婚证再回到陵城就开始搬家了,童眠要把东西都搬到隔壁,和纪誉一起住。当然了,这是纪誉再三要求的,童眠想着,都领证了还矫情什么呢,索性就搬了。其实一开始纪誉是问童眠想在陵城哪里买房子,要买婚房,开始童眠想着,隔壁的房子本来就是纪誉买的,加上纪家在陵城还有别墅,买这么多房子干什么,也用不着,便说搬到纪誉的公寓就好了。而纪誉则是想着,房子肯定是要买的,不过现在买了房子,装修之类的也要好久,那就不如先住着公寓,好歹公寓近啊,童眠马上就可以搬过来。这样一想,纪誉就妥协了,于是童眠和纪誉就开始搬东西了,好在也近,用不着搬多少,就是把平常用的一些东西搬过去就是了。谢宜沈蓓也在,帮着搬了次家,评论送红包,感谢三个月的陪伴=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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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没有魔法,没有斗气,有的只有魂力。人天生有灵,分三魂七魄,以魂炼体,凝结魂石,修炼者名曰御魂师,御人御魂御万物。穿越难道不应该是浑身挂神器,神兽跟其后,美女揽在手,打遍天下无敌手的生活吗?为什么我一件也没有遇到?哎,果然,越不是那么好穿的!千愁新书,全新题材,望大家喜欢,如有不妥之处还望多多指教新书需要各种支持,不求千金万金,小小的收藏,免费的推荐即可让吾感激不尽。书友群119710632老书无尽冰霜求订阅玄幻作品千愁好说歹说也算是有过150万字完本小说的作者,建个书友群不为过吧。有兴趣的来吧。目前群里木有人,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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